藝世|筆的旋律(21)朝暮

  最近雛月睡得不太安穩,夜裡經翻身不斷,幾次在黑暗中悄然醒轉,她看著天花板上的星河壁貼發起呆來。

  這星河壁貼會隨著季節時日轉變,映照出不同的星圖,是某位老友送的結婚賀禮。

  魄一向淺眠,把妻子擁入懷中,帶著睡意的嗓音沙啞慵懶,「失眠?」

  雛月搖搖頭,「夢見以前的事,然後就醒來了。」

  魄打開小夜燈,臥室薰染出昏黃色調,他右手撐頰,「說吧,這次夢到什麼呢?」

  也不管明天兩人還是不是要上班,就這樣開啟深夜閒談模式。

  雛月看著星圖上的點點繁星,回憶剛才的夢境。

  「夢見剛遇見你的那年夏天,你擔任我的秘書幫我畫圖、盯著我創作,那時候紋雛框架還不穩定,仰賴跟其他國家交流互動日漸完善起來……」雛月頓了頓,「上大學後有很多事情……唉,都過去好久了,不說也罷。」

  雛月的思緒一貫跳躍,魄也習慣了,捏捏她掌心的軟肉,「我來猜猜,妳還夢到了大一那年我們的事。」

  雛月語噎,「你怎麼知道啊?」

  「嚮兒,我可是妳丈夫。」魄吻了吻她的眉心,珍惜而溫柔。

  魄知道她要說的是什麼。

  他們倆人之間的故事層層纏繞,錯綜複雜,然而不論是三顧之櫻或是後來的筆之旋律,都有個起點。

  --10年前的12月3日。

  那年她孤身一人,坐在大學校園的操場上,12月初天氣剛轉涼,她無心於班級活動的練習上,思緒早已飛得老遠,專注在紋雛那頭的動向。

  雛月的獨斷決策、魄的一意孤行,使他們差點錯過彼此。

  「這一段我沒對任何人提起過,總覺得要找個人幫我記下來才行。」

  夜燈的光將雛月的手勢投影在天花板上,她做出了兔子圖案,在星河上跳躍。

  「真好笑,那時候我還篤定兔子不吃窩邊草,不管你再怎麼對我胃口,我都不能效仿他人把你留在身邊,大不了、大不了……再創個半身去陪你就是了。」

  魄挑眉,「原來妳還打算把我拱手讓人啊?」

  「嗯,原因你知道的……」雛月話說得含蓄,「我不想步上他人後塵,所以一直不想把你留在身邊,我對你很有信心,你不該止步於我。」

  「妳到現在還是這麼想嗎?」

  「當然不了,以前我恐懼於將這一切說出口,如今想想,愛與被愛不過如此,我不傷天害理,不偷不搶,只是愛你而已,就這麼簡單。」

  即使活在現世庸庸碌碌,她的一半靈魂卻是歸屬於紋字雛型、屬於魄的。

  十年前那天晚上雛月在現世迎著寒風,心中卻熾熱無比--她第一次越過了世界的藩籬,找到了歸所。

  少年對她的情感將彼此拽入深潭,而他們在即將溺斃的時候交換僅存的呼吸,氣泡隨著浮力上湧,突破水面的瞬間,陽光洩下穿透水體,他們懷抱著透徹的心思破水而出。

  魄吻了吻她的髮頂,「十年寒暑……嚮兒,我是何其有幸能夠與妳相伴這3650個日子。」

  「我才是。」雛月埋在魄的胸膛前,聽著他規律的心跳聲,喃喃道:「我才是最幸運的那個人……能夠和你一起走過十年朝暮、一起看遍花開花落……是你讓我有了歸屬。」

  未來,他們還有許多個十年,都要一起走下去。

  

  

109.12.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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